好幾年以前,朋友豬仔在閒聊的時候說,他有和我們共同的朋友阿成討論過,要怎樣才能夠不花一毛錢過一個月(因為當時我們都
窮到快被鬼抓走),說可以去超級市場吃試吃的食品,還可以吃得很飽。
我覺得很有趣,就繼續和他討論下去,而且
我們覺得「不餓肚子」這樣的標準太低了,要食衣住行育樂都照顧得到才行:
1. 食:
試吃
超級市場的東西。速食店有當日食物。(後來報紙還說麵包店可要過期麵包)
2. 衣:
等在
捐贈的舊衣箱旁,不時會有人來捐舊衣服。
3. 住:
晚上可以睡台北車站(現在還有超貴的
電動天橋和電梯可睡),烏來的溪水可以洗澡,或是加油站有水龍頭(不過還沒想到怎麼遮)。
4. 行:
步輪為主,各社區的資源回收點都可能有腳踏車可撿。摩托車可向速食店要炸過的蔬菜油(後來Discovery的流言
終結者實驗,效率約為汽油的90%)。
5. 育:
圖書館不用錢,只要有身份證,還可上網,
看電視。
6. 樂:
圖書館還有免費
size=\"3\" color=\"#000000\">電影可看,歷史博物館好像也有。電動玩具店有提供長壽菸(我們是菸槍),很多地方都有免費的電
動可打。
後來看到日本節目「黃金傳說」
color=\"#000000\">有「3000圓過一個月」的單元或「貧窮金太郎」節目
size=\"3\" color=\"#000000\">,也會去想想到底之中的做法是否可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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